发展党员程序
日期:2014-06-24 00:00:00  发布人:admin 

1、 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

(1)支委要认真审阅递交的每份入党申请书,并建档、做好记录。(建立电子档案见附件1)

(2)支委要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3)并填写入党申请登记表。团委领表

2.经团组织推优确定培养对象

各班要召开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公开公正的推选(可以无记名投票),充分体现民主,各班团支部把推选名单报系团总支,团总支经听取辅导员或任课教师的意见后确定推优名单,并把名单报院团委,领取团员入党推优表进行填写。随后推优的学生参加党课培训,培训结业考试合格者,在进行推选优秀的对象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对象。培养时间为团员推优表的批准时间。确定完培养对象以后,就要给每一个培养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人。培养人要经常同培养对象谈心,听取思想汇报,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表现,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培养考察表》原则上每季度填写一次。需要提醒的是要求培养对象必须每个季度至少写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并交给其第一培养人。可以给每个培养对象配一个档案袋,把培养人的相关材料收集在一起装入档案带,以便后期工作。同时建立培养对象电子档案。

对于社团人员也要按照普通团员进行推优,即要通过本班团支部的推选。

3.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1)入党培养对象经过一段时间(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可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2)对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的人员,首先用信函的形式对其亲属(父母亲、兄弟姐妹等)进行调查。(函调)

(3)班主任辅导员意见:

班主任写出本班的发展对象在培养考察期的表现、对其入党的看法、意见和态度,提出的希望等等。如果是教职工就不需要填写。

(4)群众座谈会

由支委指派人员负责对发展对象进行群众座谈,座谈会要求:1.参加成员必须是对发展对象比较熟悉党内外群众.2.参加人数不少于10人。3.会议记录:对参加成员关于发展对象的座谈内容记录下来。

(5)经过政审,对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的可领取入党志愿书。

4.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入党介绍人应有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有介绍人承担。

(2)入党介绍人应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各方面的表现。

(3)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帮助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教育、帮助。

5. 由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1-7页)

6.召开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前,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是否符合要求,各栏目填写的内容是否与组织了解的情况一致。

(2)

支部书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宣读志愿书——介绍人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及其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态度——与会党员自由发言——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讨论支部大会决议草案——会议发言,发展对象谈自己的感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决心 注意:一批发展的同学必须逐个按上述程序进行。不能集体表决。

(3)做好支部会议原始记录,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填写支部会议决议。

(4)把所有材料上报院党委。

7、批准申请人入党前的谈话

(1)院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2)谈话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谈话人由党委(党总支)委员或组织员或指派各个总支书记来承担。

(4)谈话内容: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明确;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的情况,特别是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组织原则、纪律等方面了解的情况;为争取入党作过哪些努力,主要优缺点;对党有哪些要说明的;对支部大会决议的态度等。

(5)谈话后,谈话人要认真负责地向党总支汇报谈话情况,并在《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中填写意见,包括谈话的主要内容,对发展对象的主要看法及是否同意接收入党的意见。

8.、报院党委(党总支)审查(预备期从开支部会算起,党费等)(党费从党支部通过的时间)

9、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1)支部在接到审批通知后,应找其谈话介绍支部情况,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并分配适当的工作,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宣誓

(3)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4)党支部应定期研究预备党员的情况,每季度一次,及时了解、掌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5)预备党员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每季度汇报一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10、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的前两周内提出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

(2)召开座谈会、公示听取党内外意见、支委会进行审查,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

(4)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必须先向上级党委(党总支)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对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党总支应向组织部汇报。

11、上报院党委(党总支)审查

12、上报校党委审批

13、党龄的计算

14、转组织关系转接

(1)查看党费上缴时间,清算党费(2)转入单位的抬头(3)身份证号码(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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