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精神,为了突出加强全省就业创业理论研究的前瞻性、应用性和实践性,进一步提升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工作水平,经研究,2016年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申报工作
(一)基本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坚持研以致用、适度超前、有所创新;坚持诚信、公开、公正;坚持遵守知识产权规定,坚持遵守声明与回避规定。
(二)选题范围和课题类别
2016年度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和工作实际,自行申报。
课题类别分重点和一般两大类。我厅将对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
(三)2016年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由各单位组织评审后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重点课题面向全省大中专院校进行公开招标,申报者要根据《课题指南》年度“重点课题”所列题目进行选题论证。申报重点课题的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⑴负责人从事就业创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
⑵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并主持过厅级以上课题(须提供职称资格证、厅级以上课题结项和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⑶团队成员须从事就业创业方面相关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基础。近3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本专业领域内较高层次的学术期刊上发表2-3篇以上和本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提供科研成果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
3.一般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自行确定研究题目进行申报(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所有课题申报均需填报《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及《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以下简称《论证活页》)。
5.各单位就业创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科研部门认真填报《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立项汇总表》),须用Word格式制作并加盖公章。
6.年度立项课题《申报表》、《论证活页》等其他相关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申报重点课题的,支撑材料要一并装订)。所有申报材料及《立项汇总表》均须提供电子版材料。重点课题申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一般课题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5年立项课题结项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教学〔2015〕765号)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督促2015年已立项课题按时结项。最终成 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可适当延长,完成期限一般为1~3年。由于特殊原因如有事项需要变更须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变更审批表》),提出延期申请的,经批准、允许延期1年;逾期1年或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给予撤项处理,不予结项。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课题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其最终书稿已经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
(二)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审批书》(见附件6,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论文。已发表的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未发表的需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结项。
2.结项形式为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并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结项。
4.各单位就业创业主管部门会同科研部门认真填报《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须用Word格式制作并加盖公章。
5.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将《结项审批书》及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相似性检测报告、课题立项时的《申报表》一式3份装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就业创业主管部门会同科研部门组织评审核查后,与《结项汇总表》一并报送我厅就业中心,同时提供材料电子版。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第九届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现从事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含教育行政、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内容
论文评选以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为主题。内容要围绕新形势、新常态下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最新理论、最新实践及亟需解决的问题展开,内容可涵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关于高校就业创业的精神及政策、以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实践问题研究、职业发展教育学科建设、中外就业创业教育比较、毕业生就业创业精准化服务、就业指导内涵建设、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毕业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调问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提升、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大学生参军入伍、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信息化建设、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研等方面。
(三)报送要求
1.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申报评审表》(见附件8,以下简称《评审表》)。
2.参评论文须经单位就业创业主管部门会同科研部门组织评审推荐后统一上报。推荐论文必须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语言凝练,具有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时代感。
3.参评的尚未发表论文,须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受理。已发表的论文须是2015年以后发表的文章。每人限报一篇论文,每篇文章作者不超过三人。
4.各单位就业创业主管部门会同科研部门填报《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推荐表》(见附件9,以下简称《论文推荐表》),须用Word格式制作并加盖公章。《评审表》、参评论文材料及相似性检测报告一式3份装订成册,与《论文推荐表》一并上报,同时提供电子版。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我厅将按照“依靠专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公正评审”的原则,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负责课题结项、课题申报、论文具体评审工作。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评审后,上报材料不予退还。
(二)评选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相应参评总数的15%、20%、30%,拟获奖名单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厅发文公布,颁发证书。参评就业创业研究成果严禁抄袭,获奖后若与他人发生版权纠纷,其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确属抄袭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精心组织。申报参评人员要深入研究,大胆创新,用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内涵,形成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与科研工作的良好氛围,以确保取得高质量、高水平的成果。
联 系 人:刘晓霞 杨媛媛
联系电话:0371—6579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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