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扶原则
教职工本人必须是工会会员,坚持依档帮扶原则,先建档、后帮扶,采取实名制。
二、建档标准
1.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教职工直系亲属(指教职工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病,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4.独自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含上大学)子女,经济负担重的教职工;
5.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教职工。
三、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列入帮扶范围
1.连续三年因同一理由申请补助的(患重大疾病及残疾教职工除外);
2.三年内购买了改善性商品房,现有中高档私家车(B级以上车型或宝马、奔驰、奥迪等相关豪车),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的;
3.申报材料中,支撑材料不实或不能明确辨识困难情况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法律或纪律处分者。
四、申报流程
(一)提出申请
1.困难教职工本人或家属向所在分工会提交纸质申请书;
2.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致困原因佐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如因教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申请困难补助,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具体支出情况等相关实证材料;
4.如因重大意外申请困难补助,需说明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程度等,并附相关实证材料。
(二)审核上报
1.请所在分工会详细了解困难教职工的家庭情况,核查属实,填写《困难教职工送温暖登记表》并签字盖章,最后根据申请人困难程度上报名单至校工会;
2.校工会召开委员会专题会议,对申请困难教职工的情况逐一核实,符合申请条件的困难教职工,给予现金补助和生活用品补助。
(三)建立档案
校工会对困难教职工纸质档案(含原始资料)整理存档,并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录入,随时脱困随时撤档。每学年对档案进行一次集中整理。
五、申请时间
自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
六、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体现学校对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关怀出发,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切实让生活困难教职工感受学校的温暖和关怀。
2.各分工会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校工会邮箱zzjmgh@163.com。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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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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